我市完成全省首例跨行“带押过户”业务
4月27日,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顺利完成我省首例跨行“带押过户”业务,标志着我市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实现新的突破。
市民孟女士的房屋因尚有30余万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买方周女士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无法通过同行“带押过户”模式办理手续。得知可通过跨行“带押过户”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配合下,顺利完成了新的贷款审批,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通过“带押过户”模式为双方办理了转移登记,并同步为买方周女士在招商银行的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该笔业务于申请当日顺利办结并发证。
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前有抵押贷款的房屋过户,需先还款解除抵押,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带押过户”业务推行后,将群众还清原贷款、申请新贷款、解除抵押、二手房交易、房产抵押等5项业务合并办理,既减轻了过桥资金烦恼,降低二手房在市场上的流通成本,让“带押过户”成为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新模式。早在2021年6月,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就开始探索“带押过户”业务,截至目前,已办理同银行“带押过户”业务37笔,但因各金融机构政策存在差异,跨行“带押过户”业务一直未能实施。
今年以来,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带押过户”业务的相关工作要求,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持续加强与省市公积金、各金融机构沟通协作,先后多次座谈交流,上门走访,广泛采纳金融机构意见,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着力构建高效、便捷、安全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体系,“登银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全省首例跨行“带押过户”业务顺利实施。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文瑞
责任编辑: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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