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立工伤预防专家库 符合条件人员可自行推荐
2月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建立工伤预防专家库。市人社局从即日起至2月底前,开展兰州市工伤预防专家库成员公开推荐工作。符合推荐条件,自愿参加工伤预防工作的人员可自行推荐。
据悉,兰州市工伤预防专家库推荐范围为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以下统称单位)从事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财务管理、法律事务、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正式职工。
推荐条件为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愿意参加工伤预防及相关工作;具有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财务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伤预防方面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从事工伤预防、财务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本市相关单位其他专家库的相关专家,或者本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务审计、安全监管、卫生健康、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建设、宣传培训等单位的相关专家优先纳入我市工伤预防专家库。
符合推荐范围的单位可将符合推荐条件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荐本行业领域专家须征得本人同意。符合推荐条件,自愿参加工伤预防工作的人员可自行推荐。
据了解,兰州市工伤预防专家库主要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方案等进行评审;对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评估指导;对工伤预防培训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协助做好本市的工伤预防有关工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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