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建设停车位 挪作他用可举报
为持续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面整治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乱象,兰州交警提示,对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停车位使用性质行为,将配套建设的停车位挪作他用的可进行举报。
举报类型: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停车位使用性质,违规将公共建筑物或居民住宅楼配建的地下停车场(库)改建为物流仓库、储物间、超市的。
违规挤占配建的地下停车场(库)空间,将停车场(库)部分区域改建为洗车店、购物商店、快递转运站点等情形。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服务中心:0931—8720114,工作日9-12时,14-18时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号窗口”:0931-5167097,工作日9-12时,14-18时
网络举报:兰州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支队长信箱或通过微博@兰州公安交警进行举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版权声明:
凡文章来源为"兰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兰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兰州新闻网",并保留"兰州新闻网"的电头。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