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 市司法局多项举措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提质增效
“八五”普法以来,兰州市司法局统筹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广泛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以法治之力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多样普法 法律种子植入生活每个角落
市司法局印发《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范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举办全省“百场法治大宣讲”兰州报告会,努力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浓厚氛围。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和“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倡导全民诵读宪法、民法典,推动宪法、民法典融入居民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紧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5”全国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关键普法节点,疫情防控、《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电信诈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重点宣传内容,广泛开展与乡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各类乡村法治宣传活动500余次。
抓好“三大工程” 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市司法局认真落实《兰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兰州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编写《兰州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手册》,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三大工程”。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4个。推荐上报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培养“法律明白人”1500人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39户。有效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在村级事务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和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作用,打造了一支法律素养扎实、深入基层实践的法治队伍,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基层社会环境提供人力支持。
拓展载体 全市乡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千余个
兰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提升法宣质量。
依托乡村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书屋等载体,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全市建成乡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1335个,农村法治书屋730个。开通法治宣传大篷车,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法治宣传。推行“云广播”普法模式,在村内循环播放涉农法律法规。发挥驻村工作队护航引领作用,强化基层法治建设,着力提升村级依法治理水平。以兰州市“金城法云”普法公众号为核心,联动各县区司法局普法公众号和工作群、镇级工作群、村级事务群,形成法治宣传微矩阵,每日及时推送各类宣传信息,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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