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 3人被行政处罚
4月15日,城关区在检查酒店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位于北滨河东路的兴华尚品酒店入住的陕西籍人员张某行程码带“*”号,该酒店未落实疫情防控“一扫四查”要求,且未对张某实名登记落实“双报备”。获悉此情况后,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迅速指令疫情防控大数据流调专班对张某开展轨迹倒查,盐场路派出所对该酒店调查,4月14日8时许,张某驾驶陕U号牌越野车从西安市未央区出发,15时40分入兰,17时15分,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与朋友外出用餐。4月15日凌晨1时25分,张某在朋友周某的带领下,入住兴华尚品酒店。该房间由周某提前登记,入住时,前台工作人员郭某未对实际住宿旅客张某进行实名登记,落实“一扫四查”工作要求,也未向辖区派出所和社区进行报备。
根据相关规定,城关警方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已暂时隔离)、周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对违法行为人郭某以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合并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罚。同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负责该酒店运营公司对未按疫情防控政策和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等问题立即予以整改。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进 通讯员 令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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