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曝光第三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3月19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全市价格案件查办情况,将第三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滩尖子新村668号刘丕蔬菜店;安宁桃海市场整售区浩明蔬菜批发部;安宁桃海市场整售区苏双年蔬菜批发部;城关区段家滩377号党海霞蔬菜店;七里河区兰工坪南街268号文亮老地方果蔬店;七里河区西津西路933号百果零售店;城关区段家滩路108-1陈海宁果蔬店;城关区段家滩路108-1宋春影蔬菜瓜果批发部;七里河区西津西路788号蓉川便利店;七里河区南滨河西路1299号铭洋蔬菜调料店。
上述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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