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兰州公安查办烟花爆竹行政案件44起
今年春节期间,兰州市公安局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的安全管控工作。截至2月17日,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烟花爆竹行政案件44起,行政拘留16人、罚款9人、警告19人,收缴非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172件。
1月18日18时许,七里河公安分局敦煌路派出所民警在七里河区火星街附近发现王某某欲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当场查获价值约9000余元的烟花爆竹。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如实供述了准备售卖但未获利的违法事实,警方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1月26日21时许,王某在兰州市城关区深沟子一出租房门口,未经许可售卖烟花爆竹,被城关公安分局巡逻民警当场查获,并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30日18时许,城关公安分局大教梁派出所民警在城关区广后街附近巡逻时发现赵某在禁放时间、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遂对赵某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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