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兰州新闻网

首页| 兰州| 新闻| 政务| 房产| 旅游| 汽车| 教育| 财经| 健康| 公益| 女性| 商业| 企业|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 全媒体矩阵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兰州新闻> 正文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通告

2022-01-27 20:22:56 智能朗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通告

兰疫防办发〔2022〕第21号

2022年1月26日0时至24时,浙江省杭州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6例,河北省廊坊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4例。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月12日以来有浙江省杭州市、河北省廊坊市旅居史的人员,或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并按要求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请全市市民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调整,如无必须,近期不要前往有感染风险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单位或社区报备,返回后要持续关注自己的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三、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3岁及以上和完成全程接种疫苗(1针剂或2针剂)6个月以上市民尽快接种疫苗,早接种、早保护,建立起群体免疫屏障。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来源: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