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安查处两起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案件 市民如发现有人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可拨打110举报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兰州公安持续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加大对涉烟花爆竹类违法犯罪的查处力度。近日,西固警方查处两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两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
1月21日,临洮街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柳泉镇柳泉中学旁边的巷道里有人正在售卖烟花爆竹。经询问调查,此人系柳泉镇村民王某,在未取得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烟花爆竹。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政策法律宣讲,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并收缴其所销售的烟花爆竹。
1月19日,西固城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巡逻盘查、检查清查等工作时,发现鸿安国际广场附近有商贩出售烟花爆竹。民警当场扣押烟花爆竹20余种,并将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张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最终,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市民,要积极响应政府禁放禁售的号召,合法经营,不违规违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下一步,兰州公安将持续加大对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市民如发现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可拨打110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进 通讯员 李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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