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监管 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兰州市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主要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及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二是健全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全市建立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市农产品监测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县级检测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大型超市(市场)快检筛查为补充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成市、县区、乡、生产经营主体四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点152个。市级食品检验机构已具备7大领域11252个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是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成市、县区、乡、村四级监管点573个,配备监管人员700余名;建立市、县区、乡、生产经营主体追溯点153个,确保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全程质量有保障、过程可追溯。
四是启动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针对境外新冠疫情持续蔓延的严峻态势,为严控疫情输入,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我市设立了2个“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所有进入兰州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均需通过总仓消毒和核酸检测后才能进入市场流通,从源头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可靠。
五是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大型商场超市、中型以上餐馆和学校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店、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专营门店100%加入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截至2021年8月25日,已有9809户企业加入“陇上食安”,消费者可通过陇上食安公众端看到企业的“网络直播”,做到知情消费。
经过持续努力,我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不断改善,市民满意度不断提升。2021年4月,我市7个区县被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命名为“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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