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近期,自9月10日福建莆田疫情爆发以来,疫情传播链已延伸至厦门、泉州、漳州,加之中秋、国庆假日期间人员流动频繁,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秋、国庆假期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全市人民和游客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愉快的节假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
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继续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统筹推进假日旅游出行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能够经受住假期大规模人员流动的“压力测试”,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全面强化重点人群摸排管控
各县区、高新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每天对重点地区来(返)兰人员进行追踪、排查,加强重点人群分类管控,做到落地查人、一人不漏。要切实做好核酸检测和风险评估,对发现的异常人员及时送医院进一步检查隔离,严防疫情输入传播。
三、持续加强重点环节联防联控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哨点”作用,持续加强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落实陪护和探视管理制度,坚决杜绝院内感染。宾馆、酒店要落实企业责任,对入住旅客逐一如实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查码。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要督促要求服务人员和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各企业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自我防护,加强通风换气及清洁卫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非必要不离兰,减少外出,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切实抓好景区景点疫情防控
文旅部门要督促指导全市各景区严格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落实体温检测、游客分流、通风消毒等措施,防止人员大量聚集。各类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要做好预约管理,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措施。
五、全力加强学校疫情防控
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师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监测,倡导广大师生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市,做好外出防护,返校前避免跨地区流动。在“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前提下,配合做好符合条件的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六、持续做好交通出行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研判节假日期间旅游出行等运输需求,切实提高旅客疏运能力。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要做好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通风消毒,严格落实乘客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等措施。旅客出入客运场站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七、科学规范实施疫苗接种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有序安排假日期间疫苗接种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疫苗接种工作不断档。要进一步做好疫苗接种宣传,针对不同年龄、性别、学历、人群的关注点,多渠道、立体化推进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接种意愿。
八、加强个人日常防护
全体市民要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和中高风险地区的变化,非必要不前往福建省莆田市、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等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报备,全程做好防护。拟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来(返)兰人员,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严格做好途中个人防护,抵兰后及时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版权声明:
凡文章来源为"兰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兰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兰州新闻网",并保留"兰州新闻网"的电头。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