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8月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该局结合全市老年人实际需求,优化了理赔方案,将无第三方责任方的交通意外伤害、传染病导致伤害、特殊困难老年人因意外导致失能产生照护等纳入保障范围,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能力有效提升。
据了解,市民政局牢牢聚焦202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组织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统一为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由政府补贴群众,保险公司承保,保险期限为3年,通过不记名的方式统一投保,老年人无需自己购买,凡因意外导致伤害的,老人可先行到医院治疗,治疗完成后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指定网点申请理赔。保险期间老年人发生意外导致身故的最高可赔付30000元;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伤残按评残等级最高可赔付3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最高赔付1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补助每天给付50元,累计最高赔付180天9000元;意外伤害紧急救援救护车呼叫补助每次最高赔付500元;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补助最高赔付1000元;食物中毒身故最高赔付40000元;80岁以上交通意外身故最高赔付40000元;特殊困难老年人因意外需照护(非医疗)每次赔付3000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朱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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