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一键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7月30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并案审理的荣一键故意伤害再审案和荣一键、荣晓懿等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荣一键被判处死刑。该案于7月16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1998年间,被告人荣一键、荣晓懿与马冰冰(已判决)犯罪团伙纠集在一起,荣一键、荣晓懿以餐饮娱乐为依托,通过涉黄经营活动牟取暴利,雇佣马冰冰犯罪团伙以暴力为其经营活动提供非法保护,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坐大成势,形成“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结构稳定、层级分明、成员固定、分工明确,荣一键、荣晓懿、马冰冰对整个组织及其运行、活动起着决策、指挥、协调、管理作用,系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甄勇舟与马国栋、马亦翔、马阿丹(均已判决)等人多次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系组织成员。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扩大影响,攫取非法经济利益,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六起,致四人死亡、四人重伤、五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并造成财产损失,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该组织将聚敛的钱财部分用于为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资助组织成员逃匿,并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帮助组织成员逃避惩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荣一键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荣晓懿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持有假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甄勇舟、薛亚军、杨喜胜被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判处二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和群众旁听了宣判。
涉案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正在依法办理。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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