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于6月中旬至10月中旬设置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
4月23日记者获悉,兰州市城管委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启动了2021年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设置管理工作。
1 6月15日起开始设置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
2021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兰州市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设置时间,设置对象为兰州市户籍的应季瓜果自产自销农户,设置区域为主城四区、高新区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严禁在主次干道设置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
主城区及高新区城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点位、设置标准、规范管理的要求及“先入居民小区、后进背街小巷”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市民生活的前提下,设置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实施“一车一证”“人证位”相符、销售地点登记备案制度,全面落实“两包、四必、三禁”标准要求。“两包”指包卫生、包秩序;“四必”指必须亮证(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证)销售、必须在登记的地点销售、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摆放整齐、必须配备垃圾桶及清洁工具;“三禁”是严禁摆放杂物、严禁乱扔垃圾、严禁搭售非农产品,确保摊点设置规范有序、环境干净整洁。
2 摊点瓜果农信息将用二维码“亮码”管理
通知对今年自销瓜果临时摊点设置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摸排布局方面,主城区及高新区城管部门将尽快对有意向进入辖区背街小巷销售自产瓜果的本市户籍瓜果农进行登记,核实瓜果农提供的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证明、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拟销售瓜果品种、数量、销售时间及意向区域等信息,并根据辖区居住人口密度、道路建设和通行情况,结合近年来管理经验,调整、优化点位分布,科学、合理设置销售点位。
审核发证方面,市城管委将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及各区城管部门进行现场查看,确定瓜果临时销售摊点设置的具体点位。各区城管部门要将符合设置条件的瓜果农信息录入瓜果摊点监管小程序,并将市城管委审核生成的专属二维码印制于瓜果摊点证上,进行规范管理,6月中旬起,组织引导农户按要求在固定点位设置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
强化管理方面,市城管委将结合“马路办公”工作,通过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的方式,围绕解决无二维码(视为私设摊点)、未落实“两包、四必、三禁”标准要求等问题开展督导检查。
文明执法方面,各区城管部门积极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宣传讲解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设置标准及要求,争取瓜果农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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