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启动
4月1日,记者从甘肃省疾控中心获悉, 近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出生日期在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接种史未满两剂次含Ⅱ型脊髓灰质炎(脊灰)病毒疫苗的儿童,需要在6月30日前补齐两剂次脊灰灭活疫苗。
目前我国实施脊灰疫苗“2+2”免疫策略。为了加强“针对Ⅱ型脊灰病毒”的免疫保护效果,根据现在我国的疫苗免疫策略,只有接种够2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机体才能获得足够高的预防Ⅱ型脊灰病毒的抗体阳转率,使得保护更加全面。
据悉,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出生的儿童,除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接种禁忌症以外,在全省范围内,无论是否本地建档儿童,既往接种史不足2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包括含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成分的联合疫苗)的,只要符合接种条件,均需补足2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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