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
据新华社电 记者17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公告,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并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从具体内容看,一是扩大离岛免税商品范围,优化后的离岛免税商品由45大类提高至47大类。二是允许服装服饰、鞋帽、陶瓷制品、丝巾、咖啡、茶等国内商品,进入离岛免税店销售,退(免)增值税、消费税。三是将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年龄由年满16周岁调整为年满18周岁。四是允许离境旅客享受离岛免税政策,离岛且离境旅客购买离岛免税商品金额计入其每年10万元人民币免税购物额度,不限次数。五是对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在本自然年度内可按有关要求,不限次数购买离岛免税商品。
记者 刘开雄 申铖
责任编辑:马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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