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不送人反而送现金 犯罪嫌疑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批捕
近期,多地频发新型电诈案件,骗子手法再升级,他们通过“线上诈骗+线下取钱+网约车投送”的方式,把网约车当“运钞车”,用更加隐蔽的手段实行诈骗。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这类案件。
今年9月,王先生在家中用手机上网时下载一不明APP。在该APP上,所谓的“客服人员”以约美女线下见面需刷单做任务为由,引导王先生用网银、支付宝转账。随后,“客服人员”教王先生将现金装在纸箱里,预约滴滴出行订单,将现金包裹由滴滴司机送至约定地址。滴滴车辆到达约定地址后由电诈人员安排的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等人接走现金。王先生发现被骗后报警。公安机关根据滴滴订单信息锁定汪某某等人位置,布控抓获汪某某等二人。
西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该案时,认为汪某某等人明知帮助转移的资金系犯罪所得赃款,仍帮助诈骗团伙接收转移赃款,导致多人被诈骗资金无法挽回,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社会危险性较大,对二人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随着对电信诈骗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诈骗分子的变现手段越来越少,只能通过各种理由直接诱骗受害人邮寄大额现金或者大量黄金,通过网约车“快送”“闪送”服务、邮寄、跑腿等方式送达,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取走现金或者黄金,最终成功转移赃款。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要相信网上退费、投资理财、刷单做任务赚钱以及线上刷单线下美女见面等,一旦陌生人提及投资理财、邮寄贵重财物、提现、下载不明APP等,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提醒广大网约车车主,对一些“非常规”的订单要格外提高警惕,如有人要下单运送包裹,务必仔细核实包裹内容及下单人的身份信息,如果发现包裹装有现金或者黄金等情况,一定要立即停止运送并向公安机关报告,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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