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职能 优化平台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打造“兰检微共治”模范样板
“兰检微共治”平台是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主动创稳”行动要求、高质效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有益探索,也为广大群众、在兰企业在线反映线索、享受检察服务搭建了新的桥梁。今年4月该平台面向全市推广使用,截至目前,已受理各类线索178条,其中司法救助线索50余条。通过该平台,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环境问题、因案致困、因案返贫等问题得到了快速有效解决。前不久,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为更好地延伸检察职能,向广大群众、民营企业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精准的线上检察服务,在升级、优化原有平台的基础上,打造“兰检微共治”平台2.0全新上线,展示出“兰检微共治”兰州样板。
食品安全监管筑防线
“买的时候看着很新鲜的肉,怎么一回家颜色就变了?”7月初,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微共治平台收到这样一条线索。随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迅速成立办案组,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实地调查。
经深入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超市、农贸市场的商户在销售肉类、水果等产品时,存在违规使用“生鲜射灯”“生鲜灯带”的现象。在灯光的“美颜”效果下,食品的色泽“失真”,这不仅误导了消费者的色觉感官,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消费者对食品新鲜度的清晰辨识,而且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对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在查明案件事实、掌握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即与相关行政单位进行磋商,并向其制发检察建议。相关行政单位接到检察建议后,即刻责令违法使用“生鲜灯”的商户进行整改,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工作。在检察机关对已办案件进行“回头看”时发现,相关商户已将违法使用的“生鲜灯”全部更换,销售的生鲜食品得以呈现出本来面目。
群众生活环境换新颜
“涉案的18处生活垃圾、建筑废渣已经得到彻底清除,原本被垃圾、废渣覆盖的土壤开始长出绿植,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人民监督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整改效果评估“回头看”活动,整改效果得到大家认可。
今年4月以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兰检微共治”平台,接收辖区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线索4批次18件,主要涉及非法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废渣等问题。该院通过实地走访排查、询问监管部门等调查方式,逐一摸排核实问题线索,第一时间通过平台给予群众答复,向具有监管职责的乡镇、街道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立即行动,积极整改。截至目前,共整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18处,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废渣113吨,并在辖区村组、社区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依托“网格治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旧貌换新颜。
司法救助解燃眉之急
今年4月,榆中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兰检微共治”平台收到一条司法救助申请线索。该院及时联系申请人,沟通案件详细情况。申请人在电话中悲痛异常,称其已年迈,儿子因交通肇事死亡后只得到少量赔偿,自己生活无依无靠。
检察干警随后进行走访,了解到申请人家庭为二类低保户。为切实帮助受害家庭走出困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榆中县人民检察院立即联系司法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司法救助会议讨论协调。根据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受害家庭司法救助共计9.5万元。
今年5月,榆中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兰检微共治”平台向申请人线上答复,并快速将救助款发放到位,解决了受害家庭的燃眉之急。
实现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多元化
今年6月初,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在日常审核“兰检微共治”平台线索时,发现郭某申请的司法救助线索。检察官主动前往被救助人居住地,调查核实家庭情况。核实后,办案检察官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提出救助资金申请。经过区委、市委、省委政法委研究决定,给予郭某等3人救助金11.3万元。
7月下旬,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将司法救助金发放给了郭某等3人,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全程监督救助金发放。为确保郭某家庭生活无后顾之忧,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民政部门表示,考虑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将郭某一家纳入民政临时救助范围,实现了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多元化。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责任编辑:马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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