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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区人民法院 劳动薪酬起争议 法官高效解心结

2024-09-05 08:45:36 智能朗读:

近日,红古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通过共商共解、提前介入等方式,成功高效办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有温度、有广度的法律服务,有力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法官啊,这可怎么办啊?我就差这一年的社保,如果交清,就可以退休了,不然还得需要5年才能退休,劳动仲裁驳回了我的诉请,请您一定要帮我想想办法!”当事人情绪激动地向法官诉说她的苦恼。2024年7月,原告张某某向红古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与被告某某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被告补缴在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的企业职工社保。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与案涉企业和劳动者进行沟通,同时联系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相关承办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多次辗转银行查询原告2006年的工资流水,有针对性地寻找突破点,确保案件处理过程合法合理,力求处理结果能够让各方满意。

庭审前,本着“做调解需耐心,情理法来讲清”的原则,法官在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次次详细释法明理,通过厘清权利义务关系,耐心做当事人工作,被告自愿补缴社保。因确认劳动关系不适用调解,案件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法官就确认劳动关系部分组织开庭,高效解决了这起案件。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责任编辑:马和相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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