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武胜驿法庭快速化解四起田间红笋“定金纠纷”
永登县武胜驿镇种植的红笋以优良的品质、新鲜的口感打开了市场销路,有效促进了当地群众增收致富,蔬菜产业成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一项支柱产业,然而经济效益提升的同时,诉讼纠纷也不断出现。近日,永登县人民法院武胜驿法庭法官用2个小时的时间当庭调解了4起红笋购销合同纠纷。
武胜驿某蔬菜收购商(以下简称收购商)欲向某4家红笋种植户(以下简称种植户)收购蔬菜,双方于7月中旬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蔬菜收购时间、价格等,并注明若种植户在此期间将红笋出售给别的收购商,则种植户将退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快到了约定收购的时间,收购商发现约定好的红笋已铲空,遂联系4家种植户才得知,种植户已将红笋高价卖给其他收购商,于是提出解除购销合同,并要求4家种植户退还定金并按约定支付3倍违约金。种植户虽同意解除合同,但不同意退还定金及违约金,因此产生纠纷,于近日来到武胜驿法庭。
调解过程中,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蔬菜购销合同及近日红笋价格波动情况,从定金约定、定金罚则、举证责任、市场风险、情势变更等多个角度,引导当事人按法律规定维权、按情理化解纷争,最终双方协商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当天,双方解除了合同,种植户当庭退还了定金并支付一倍违约金给收购商。
此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永登县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城乡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格局,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一个缩影,也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践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责任编辑:马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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