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回头看 守护好农用地属性
近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城关区人民法院、永登县树屏镇政府、永登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对办理的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工作。
2011年至2018年间,杨某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伙同他人将租赁的集体土地用于修建砖厂、办公用房、宿舍。经勘测,改变农用性质土地达30余亩。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0月立案调查、履行公告程序并督促杨某采取整改措施,但杨某迟迟未整改到位。该行为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破坏土地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2020年12月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杨某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自行恢复平整违法占用的农用地或者承担土地毁损复垦费用、评估鉴定费用。2021年6月城关区人民法院支持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全部诉求,判决已生效。
案结事未了,被损坏农用地的整改进程及生态环境是否得到有效恢复,仍是检察机关时刻惦念的问题。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赴现场,经核查,被破坏农用地已整改完毕,基本达到复耕标准。针对部分细节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及整改方式,全力守护土地资源。
法律监督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检察机关会同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回头看”工作,是履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后半篇文章”的有力举措,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的有效途径。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责任编辑: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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