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近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故意杀人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主审案件,与2名审判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起案件。
为确保案件审判质效,审判长认真研读卷宗材料、仔细核对证据资料,吃透案情,与合议庭成员一道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判。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被告人亲属主动缴纳了赔偿金。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事项,达成举证共识,明确了庭审重点。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围绕对认定事实、证据的争议内容和定罪量刑等关键问题,组织诉讼双方举证质证、展开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当庭调解,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严谨有序、规范高效,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公开、公正、文明、规范的司法形象。
近年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常态化推进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案制度,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院长带头办理了多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强化审判职责、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力地激发了全体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责任编辑:钟磊
版权声明:
凡文章来源为"兰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兰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兰州新闻网",并保留"兰州新闻网"的电头。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