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和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假烟销毁行动
近日,西固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西固区烟草专卖局开展销毁假烟行动。此次“销烟”行动共销毁91条假烟,涉案价值约6万元。
据了解,此次公开集中销毁了王某甲、王某乙、马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中收缴的91条假烟,涉案价值约6万元。在涉案物品暂存保管场所,工作人员对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数量进行清点确认后,由专业公司将待销毁的涉案物品运送至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采取科学、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集中销毁。
经查,2023年3月起,王某甲、王某乙、马某某三人经合谋,在未经许可经营的情况下,由王某乙驾驶小型轿车运输,马某某负责进店推销假烟,王某甲负责在店外放风,三人在西固区、安宁区、榆中县等地以450元至500元不等的价格向外出售中华牌“双中支”、软“中华”及白沙牌和天下香烟等假烟。
西固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甲等三人违反国家规定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该院对王某甲等人提起公诉后,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三人判处八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判决对扣押在案的假烟予以没收,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
此次集中销毁行动,有力打击了相关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用行动向公众展示了司法机关依法维护市场秩序、打击制假售假的立场和决心,以实际行动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的犯罪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检察机关全程监督,确保销毁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升了公众对政府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信心,同时也展示了政府各部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方面的高效联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责任编辑: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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