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 做好品牌保护 西固区开展“兰州百合”地理标志产品专项调研
兰州百合于2004年9月27日被认证为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西固区范围内被核准使用该地理标志的企业共有13家。近日,西固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兰州百合”地理标志产品专项走访调研及实地调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声誉和品牌价值,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西固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业务骨干,协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深入西固金沟乡百合生产农户、加工企业、销售商户走访调研,详细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司法需求,收集对“兰州百合”品牌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能申请使用‘兰州百合’地理标志吗?”“使用地理标志是否会增加企业的运行成本?”“使用了地理标志会不会被别人起诉?”对于被走访企业关心的商标保护、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检察干警一一耐心解答,现场普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走访结束后,西固区人民检察院、西固区市场监管局及部分企业代表就地理标志保护问题召开座谈会,继续深入交流。西固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职能,围绕检察机关如何发挥好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更好推动“兰州百合”地理标志合法权益保护进行了充分交流。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就近年来地理标志使用及保护、市场环境和常见的侵权违法点及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了介绍。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兰州百合”的协同保护工作达成共识。参会企业代表对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表示了充分肯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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