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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境外网站翻墙工具 城关区检察院对辖区首起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提起公诉

2023-03-29 08:35:15 智能朗读:

随着网络的发展与普及,畅游网络世界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它给我们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闻,丰富了知识,但同时也隐藏着鲜为人知的风险。3月27日,城关区检察院受理了该辖区首起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行为人非法出售可访问境外网站的“VPN”翻墙工具。该案经依法审查现已向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24日,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接网安支队下发线索,我市居民蒲某某通过淘宝购买服务器节点非法浏览境外网站。经扩线深挖,发现蒲某某使用的VPN域名在海南省九九(海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名下,法人为唐某某。经查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为方便观看外网视频,在外网自学VPN翻墙工具搭建教程,租用海外服务器搭建服务器节点,在淘宝网店及自建网站上进行出售,并租用服务器搭建网站提供翻墙流量套餐,为他人访问境外网站提供便利。经统计,共有170余人购买唐某某搭建的VPN翻墙工具,订单总数达230个,通过支付宝账户获利共计6000余元人民币。

检察官普法:

什么是“翻墙”

网络翻墙所指的“墙”是中国国家防火墙的俗称(英文名Great Firewall of China , 缩写为GFW),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其管辖因特网内部建立的多套网络审查系统的总称,包括相关行政审查系统。“翻墙”是指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技术规避国家网络监管,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非法访问被国家禁止的境外网站行为。

翻墙行为是否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公安机关可对违反此规定的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可见,我国是明确禁止“翻墙”这种行为的。

“翻墙”的危害

违规越界“翻墙”上网,热衷“政治野史”“惊天秘闻”,容易受反动思想渗透蛊惑,沦为错误观点的“二传手”;各类新型网络“翻墙”工具不断升级翻新,加密程度高、隐秘性强,已经成为拉拢策反的重要手段;易陷入“违法陷阱”,网络“翻墙”被很多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引诱网民参与网络赌博、非法借贷、吸毒嫖娼,易引发刑事案件和自杀问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网络无形,法律有绳,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万万不要轻易“翻墙”。网络安全牵一发而动全身,深刻影响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各领域安全,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用户使用者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拒绝有害信息,自觉维护网络安全,营造和谐的网络环境。让网络成为丰富生活、便利生活的有效渠道与工具,做到文明上网,安全上网。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责任编辑:张军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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