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多部门联合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
近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城关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走进校园、健康成长”主题活动,走进兰州市第三中学、兰州市外国语学校等校园,面对广大师生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烟草制品及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等内容。
在活动开展之前,城关区检察院、城关公安分局、城关区烟草专卖局及城关区教育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动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工作机制,联合开展长效整治工作。活动期间,学校组织学生观看了联合工作组制作的专题宣传展板,听取了联合工作组关于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及电子烟侵害的法律知识讲解,领取了宣传资料和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联合工作组倡议,各职能部门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及电子烟侵害的义务宣讲员和推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志愿者,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排头兵。要主动学习和传播吸烟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知识,全面提高未成年人防控烟草危害的意识和能力,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守护成长”的良好氛围。
据介绍,为有效推进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长效工作机制的落实,城关区检察院、城关公安分局、城关区烟草专卖局、城关区教育局成立城关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领导小组,由四家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合作机制中,各单位各司其职,检察院依法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充分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方式能动履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加强监督。对公安机关办理涉及未成年人以及电子烟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并依法审查从严处理,配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校园禁烟宣传教育。公安局、烟草专卖局发现或接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的线索后,及时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电子烟案件进行打击处理,重点突出对非法生产的电子烟、非法经营电子烟、“上头电子烟”等案件的查办,并依法做好行刑衔接。教育局则组织各学校开展法律法规和校园禁烟宣传,对发现学生购买吸食电子烟的现象进行检查,并将相关线索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责任编辑:王旭伟
版权声明:
凡文章来源为"兰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兰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兰州新闻网",并保留"兰州新闻网"的电头。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