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齐落实 筑牢群众美好生活安全防线
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造成公共安全的问题屡次发生,显现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发布了“四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为贯彻落实两项检察建议,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日前,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派驻西路街道检察室积极能动履职,对安宁高新开发区十字至金牛街路段窨井盖安全状况开展走访调查。
调查过程中,干警们发现在安宁高新开发区十字德生堂药店门口、建宁东路等路段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道路窨井盖破损、缺失,与路面不平等问题,这些“问题井盖”都处于马路或人行道表面,且都处于交通要道人流密集区,对群众出行及交通埋下重大安全隐患。
针对调查发现的窨井盖安全问题,干警及时向区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反映,并提醒监督相关责任部门对窨井盖进行修复、更换,明确权属职责。
群众安全无小事,下一步,西路街道检察室将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及时跟进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全面排查并落实“问题井盖”整治,落实窨井盖设施的日常巡查及养护管理工作,切实消除群众出行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法官解读:“四号检察建议”和“八号检察建议”
“四号检察建议”: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窨井盖“吃人”“伤人”造成公共安全隐患的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窨井盖管理工作,共同持续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
“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向应急管理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应急管理部等单位加大对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追责力度,健全追责体系,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促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的提升。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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