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发放零售餐饮消费券
2月7日起,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推出消费券发放活动。此次发放的消费券分为零售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两种。免费领取,总额有限,先到先得。
此次促消费活动电子消费券通过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放,以抢券方式领取。
手机操作:搜索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点击“私信”或“服务”,点击下方“乐购新春”活动领取页面,按提示操作领取即可。
零售消费券分5元、10元、20元3种,使用范围:新区市民广场年货集市(2月9日起新区新投中心广场年货集市可用)参加企业摊点。零售消费券领取后,按规定时间、使用规则即可使用。
餐饮消费券分10元、20元、40元、60元、100元5种,使用范围:支持活动的15家门店。餐饮消费券领取后,按规定时间、使用规则即可使用。
记者 周靖博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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