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商贷购房最低首付
1月27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获悉,自1月26日起,全省14个市州的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全省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
记者 袁文波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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