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给多交的4000元车辆通行费讨个说法,一年多来多次奔波颇感疲惫与无奈的刘先生,抱着一线希望求助于本报“‘一把手''上电视”直通车的记者,结果———
市民投诉:多交4000元投诉无人管
2003年8月份,刘先生去市车辆管理所审验车辆时,按规定缴纳了2004年、2005年两年的车辆通行费,总共4000元。而就在当年年底,省上发文取消了此项收费。为了要回这多收的4000元,一年多来,他打电话先后询问了好多部门,终于找到了一个管这事的办公室的电话。却没想到,听完刘先生诉说后,对方答复此项费用将来还要收,不能退。问对方的办公地点以及可否见面商量时,得到的答复是“你在电话里说就行”。之后,刘先生打过多次电话,对方的回答总是相同。
记者调查:暗访得到相同答复
记者按刘先生提供的电话,以车主身份咨询,对方的回答也基本与刘先生得到的一样。为此,记者昨日下午与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鹏举取得了联系。张总听后,当即表示要让下属职能部门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所施所长立即答复。
“一把手”答复:方案执行时马上解决
两分钟后,施所长给记者打来电话。他说,由于此前这项业务不在管理所,个别工作人员对具体业务不了解,因此回答不清楚。为此,他向刘先生表示歉意,同时也对本报的监督表示欢迎。
就刘先生反映的问题,施所长答复,2003年省政府确实发文停止此项收费。但去年市政府对收费办法召开听证会,提出了修正方案,车辆通行费还要继续收,但标准会降低,目前正准备上报审批。方案开始执行时,刘先生可拿交费凭证,前往缴费点办理年票标识手续,冲抵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