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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明年起施行 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带入课堂

2021-11-27 08:58:39 智能朗读:

11月26日,《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学校应当执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和学业量,不得随意提高难度、加快进度、加重未成年学生的课业负担。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玥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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