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兰州新闻网

首页| 兰州| 新闻| 政务| 房产| 旅游| 汽车| 教育| 财经| 健康| 公益| 女性| 艺术| 企业|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 全媒体矩阵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甘肃新闻> 正文

甘肃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2021-03-25 19:09:22 智能朗读:

新华社兰州3月25日电(记者王朋)记者从甘肃省民政厅了解到,甘肃今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年人均6924元提高到年人均747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4428元提高到4788元。

甘肃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常正虎介绍,甘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相应提高,城市低保年补助水平由年人均6012元提高到年人均6492元。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分别由年人均4428元、4200元提高到年人均4788元、4536元;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补助水平保持年人均1008元、696元不变。

针对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城乡特困人员,甘肃按照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分别由年人均不低于9012元、5760元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9732元、6216元。同时,城乡特困人员按照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还能获得部分护理费,护理标准分别由年人均不低于1440元、2640元、3840元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1680元、3360元、4800元。

此外,甘肃还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后月人均补贴由60元到110元不等。

常正虎介绍,此次提标有条件的市、县可依据地方实际适当提高标准,但不能低于省级指导标准。此次提标预计6月底前补发到位。(完)

来源: 新华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