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兰州 | 社会 | 国内 | 国际 | 财经 | 文体 | 专题 | 周边 | 图库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互联博录
[关注]北京民宅9名女子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作者: 稿件来源:京华时报
页面功能  【字体:  】【关闭
 

 

  昨天,朝阳区光辉南里小区5号楼门口,有关人员正在拉警戒线。当天上午9点多,5号楼一民宅内的10名女青年因为一氧化碳中毒,最终酿成9死1伤的惨剧。

昨天中午,事发楼口处被封锁。

  昨天上午9点多,10名女青年被发现倒在朝阳区光辉南里小区5号楼一民宅内,其中6人在现场即被确认死亡。其余4人被送到医院后,3人经抢救无效身亡,仅1人脱离生命危险。经有关部门调查,这些女青年均为北京紫松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所住房屋由公司租赁。由于没有排烟道,燃气热水器经多人长时间使用后,室内聚集大量一氧化碳,导致10人中毒。

十名女青年宿舍中毒

  昨天上午9点半左右,朝阳区光辉南里小区5号楼,六七名男青年陆续从该楼2单元209号房抬出10名女青年。这些女子被抬放到楼下用砖铺成的空地上,她们多数衣着单薄,有的身穿睡衣,有的仅着贴身内衣裤,外面则被包裹着被褥,全都陷入重度昏迷状态。

  现场一名男青年说,他和这10名女子是同事,同在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供职,209号房是她们的集体宿舍。昨天上午,这10名女青年均未按时到岗上班,公司负责人很生气。9点左右,公司分别给这10个人打电话询问情况,结果均无人接听,“这才意识到可能是出事了”。负责人立即派员工到她们的集体宿舍寻找她们。

  一名员工来到10名女青年的集体宿舍后,敲了半天门却听不到里面有反应。随后,这名员工设法将门打开,发现10名女青年躺在各自铺位上,面色发青、意识全无,有的人身体已冰冷僵硬。这名员工立即报警,并从楼下找了几名住户及民工,将众女青年抬到外面。

仅一人经抢救后生还

  10名女青年被集中抬放到楼下不久,民警及120、999急救人员相继赶到。经急救人员初步确认,10名女青年系一氧化碳中毒,其中6人已经死亡,尸体随后被送至武警北京总队医院太平间存放。另外4人尚有生命体征,被急救人员送往朝阳医院救治。

  在朝阳医院抢救室,医护人员对被送来的4名女青年进行紧急救治,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身亡,仅一名叫王俊(音)的女青年脱离生命危险,医院对其进行吸氧治疗。昨天下午4点,这名王姓女青年被推出高压氧舱。高压氧科的李医生说,该女青年仍需进行观察治疗,也许会留下后遗症。

  经相关部门调查,10名女青年均系一氧化碳中毒。她们均为外地来京人员,分别来自内蒙古、湖南、湖北、河北承德等地,年龄在20至25岁之间,有3名死者分别叫周晶、李萍、张帆(均为音)。据了解,10人都是北京紫松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员工,于4月21日住进公司为其租赁的房屋。

  昨天中午12点半左右,记者来到北京紫松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位于建外SOHO现代城1号楼的办公点。对于该公司员工一氧化碳中毒的事故,公司工作人员称不知情,负责人也不在。随后,一名自称是公司员工的男士说,他和此次事故的当事人共事过一段时间,10名女青年中的大部分都是应届毕业的大学生,其业务主要是房屋销售。此说法未得到警方证实。

出事房间内无排烟道

  事故发生后,市区公安、安监、卫生、燃气公司等多个相关部门有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置。现场被拉起警戒线,大批民警维持秩序。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曾在5号楼各单元内检测燃气管道,楼内燃气供应曾短暂中断。

  据5号楼的多名居民介绍,该楼建于1995年,居民于1996年入住。该小区房间的格局都是两室一厅,长方形,南向是主卧,中间是客厅,北向是客卧,面积在五六十平方米左右。一名居民说,209号房的房东叫胡德海(音),三个月前刚装修房子。这间房屋交由一家中介公司代理出租,他也很久没有见过房东了。目前,警方已对该房屋的房东进行调查。

  据知情者透露,出事两居室内有多个上下铺床位,供10人分住,卫生间内供淋浴的热水器为强排式燃气热水器。这种热水器与室内天然气管道和自来水管道相连接,通过燃烧天然气来加热淋浴用水,其内部安有排气扇,能把天然气燃烧后产生的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通过排烟道强制排放到室外。而209室内并无排烟道,无法将燃气热水器产生的一氧化碳及时排放到室外。调查人员初步判断,这起事故的原因是:多人在相继洗澡过程中,较长时间使用室内燃气热水器,导致一氧化碳聚集,形成中毒。

  有关部门对9名女青年的不幸死亡表示痛惜,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室内燃气热水器时,务必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互联博录
免责声明:
兰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或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社和兰州新闻网所有。已经与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并且不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兰州新闻网联系。
 
站内查询
要闻回顾
·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全力以赴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
·大雪造成我市部分农田受灾
·九市州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
·昨日万人健步行迎奥运
·京沪高速铁路全线开工
新闻专题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
·2008年兰州“两会”专题报道
·2008年3•15专题报道
·2008迎战暴风雪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