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开展文化经营性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近日,永登县委宣传部和县新闻出版局联合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域内重点图书经营类场所、电影院、文印场所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有效防范安全隐患、杜绝安全漏洞。
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先后深入2家电影院、5家文印企业和15家图书经营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用电、规范操作以及安全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图书经营类场所存在消防器材、灭火器摆放位置不合理、数量不足、部分文印企业安全用电意识不强,企业内部电线存在凌乱、老旧、图书经营类场所未在明显部位张贴“禁止吸烟”标识等问题,现场给予指导,明确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全力保障生产生活安全。同时,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落实落细各项职责责任,及时排除各类风险,防范于未然。
永登县新闻出版局将重点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保障全县文化经营性场所安全有序开展经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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