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联手救助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雕鸮”
永登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持续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力度,切实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鸟类生存环境的良好氛围。近日,该所联合柳树派出所、柳树镇营儿村群众及时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5月4日清晨7时许,永登县柳树镇营儿村村民小王外出时,发现一只酷似“猫头鹰”的大鸟伏在自家门前的工地上,便立即拨打110报警。永登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派警后,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辨认该类似“猫头鹰”大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可能因夜间雷雨大风被吹落撞击在附近电线杆上,导致翅膀受伤无法飞行。“雕鸮”属夜行猛禽,喙坚强而钩曲,嘴基蜡膜为硬须掩盖,常栖息于高大树林之中,全天可活动,飞行时缓慢而无声,通常贴着地面飞行。食性很广,主要以各种鼠类为食,也吃兔、蛙、刺猬、昆虫、雉鸡和其他鸟类。
回到派出所后,民警发现该成年“雕鸮”翅膀展开可达1.5米,并用碘伏给其翅膀伤口消毒,之后进行包扎,提供饮水和餐食。起初,这只“雕鸮”还有抵触情绪,不时发出低吼声,但在民警小心翼翼照料下,逐渐放下了戒备,慢慢地开始进食饮水。5月6日,“雕鸮”情况初步稳定后,永登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将其送往兰州市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体检、休养。目前,该“雕鸮”身体机能已全部恢复,被放归自然。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通讯员 徐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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