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兰州新闻网

首页| 兰州| 新闻| 政务| 房产| 旅游| 汽车| 教育| 财经| 健康| 公益| 女性| 商业| 企业|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 全媒体矩阵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金城评论>媒体评论> 正文

■一针见血 法院登报道歉 彰显司法纠错决心

2023-05-17 09:03:12 智能朗读:

法院登报道歉,这样的事你听说过吗?

日前,一份由法院在报纸上刊登的“道歉公告”引发热议,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对被告王琼公开“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此前该诈骗案一波三折,法院一审对被告判处有期徒刑,但二审发回重审后检方撤诉。

最终,法定的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仅在受理当事人国家赔偿申请后短时间内做出赔偿决定,赔偿王琼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402天的赔偿金57.389468万元和精神抚慰金12.6万元,而且在消除影响的方式选择上,没有选择常见的鞠躬道歉、公告道歉、当庭道歉等方式,而是选择了登报道歉这个非常少见的举动。小马飞刀以为,登报道歉,不仅体现了司法纠错机制的完善,更彰显了司法纠错的决心和诚意,从一般理解看,登报象征着正式和庄重,而且相当于把法院的道歉“固定化”了,对蒙冤者来说是莫大的安慰。

司法有一定的局限性,冤错案件发生的可能性客观存在,并不断为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所验证。正因此,一个科学、完善、健全的司法制度不能没有纠错机制。我国司法机关的纠错工作于2013年全面展开,当年7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追究机制,要求法官、检察官、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强调,人民法院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有效防范重大冤错案件发生。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五年来依法纠正五周案、张玉环案等重大刑事冤错案件26件53人。可以说,面对冤假错案,面对受侮辱和损伤的公民权利,司法机关低头“认错”、道歉,不仅无伤司法尊严,反倒是一种必须履行的司法公信力和自我修复程序,也表达出对法律尊严的敬畏。

当然,司法纠错显然不能止于道歉,该追究责任的一个都不能少;纠错和追责也不是目的,分析原因、找出对策、避免错案无疑更重要。要知道,和“不放过真凶”一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的,是“不错抓无辜”以及“知错就改”。哪怕有一个疑点,不管是实体上的还是程序上的,司法者都必须慎之又慎,因为迈出去的这一步,很有可能就指向无可挽回的深渊。就拿本案来说,当事人王琼2013年到讷河当地投资,后因当地招商条件未兑现而产生纠纷,进而遭公安机关“调查”,被以合同诈骗从深圳跨省抓捕。耐人寻味的是,在本案两次二审发回的背景下,报案人自述“当初之所以选择报案,是受到了逼迫”。那么,办案机关是否应当有相应的反思与追责?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只有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程序公正原则、审判公开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以及疑罪从无原则等,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小马飞刀

责任编辑:王旭伟

来源: 兰州晚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