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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没有“保险箱”

2023-01-29 08:35:29 智能朗读:

2023年1月15日,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烷基化装置在维修过程中发生泄漏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伤。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初步调查,暴露出事故企业处理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严重失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悬空,隐患长期得不到彻底消除,高风险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安全专项整治走过场等突出问题。

对于暴露出的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想到一个共性问题,那就是在现实中,很多管理者及工作人员对安全隐患表现出一种习以为常的样子,你知我知大家知,但就是没人去认真管一管,反而视隐患为正常。这种与潜在的危险共处的行为,随时都可能引发难以预料的后果。

安全生产是个老话题,也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什么时候讲都很重要。因为安全生产对社会、企业、个人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小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经验表明,一些重特大安全事故往往呈现突发性、意外性、复杂性的特点,看似防不胜防、难以避免,实则萌生于日常被忽视的隐患、潜藏于不负责任的细节。的确,一些隐患在没有酿成大的事故前都可称之为“小问题”。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安全生产领域有个著名的“海恩法则”,法则认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这警示我们,某一个事故或问题的出现,绝不仅仅是某个偶然因素导致的,而是大量的失误、漏洞和风险累积造成的。需要强调的是,许多企业在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甚至会按照总结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而那些未被发现的征兆与苗头,就成为下一次火灾事故的隐患,长此以往,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呈现出“连锁反应”。

安全生产没有“保险箱”,不能放过任何细节,不能轻视任何隐患。东汉荀悦《申鉴·杂言》中有一句话:“进忠有三术: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小马飞刀以为,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同样也是“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面对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在这方面,仅靠企业的自主行为是完全不够的。安全生产责任涉及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还需各方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形成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强大推动力。

小马飞刀

责任编辑:王旭伟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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