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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见血 儿童安全座椅 这个真的不能少

2022-03-04 08:41:07 智能朗读:

日前,以“安全座椅·呵护未来”为主题的儿童安全座椅立法促进线上研讨会召开。参与研讨会的专家呼吁,在今后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写入儿童安全座椅相关内容,通过界定目标人群、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给地方在此方面的立法提供指导,并提高法律执行效力。

为什么专家要大力呼吁。原因非常简单,7岁以下儿童必须使用安全座椅是对儿童生长的科学判断。车辆内的安全带都是按成人设计的,仅适用于身高140厘米、体重36公斤以上的儿童。根据卫生部门公布的《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7岁以下儿童不能满足以上条件,故不适宜使用车辆安全带。因此,安全座椅于乘车的儿童,是安全的依托和保障。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在小轿车碰撞时,儿童安全座椅能使婴儿的死亡率降低71%,幼儿的死亡率降低54%,4岁至7岁儿童致命伤害的可能性降低59%。据北京儿童医院急诊科的调研数据显示,道路交通伤害导致的创伤性颅脑损伤儿童中,54%是机动车内乘客。值得注意的是,1岁以下的创伤性颅脑损伤儿童全部是机动车内的乘客,无一例安装儿童安全座椅。

谁都清楚儿童安全座椅是个好东西,但为什么许多家长不愿意使用呢?一方面,家长们嫌安装、拆洗麻烦;另一方面,目前市面上的儿童安全座椅大多较为笨重,桶形的座椅结构让孩子感到压抑,无法带来舒适的体验,使得部分孩子“不买账”。从立法的角度看,去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儿童安全座椅首次被写入全国性立法,以鲜明的法律语言强调了配备和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必要性,厘定了配备和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责任主体。但是,这一条文并没有说明违反者将受到何种处罚,缺乏强制约束力。可以说,《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针对儿童安全座椅的配备使用向相关责任主体喊话“应该怎么做”,但并未明确相关责任主体“不按要求做”的法律后果。目前对于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处罚,多见于地方性法规。比如上海、山东和广东深圳等地将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写进地方性法规,但更多地方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导致我国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仍然很低。

最后想说的是质量问题。2020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通报了“关于2020年塑胶玩具等3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其中34批次被抽查的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中,有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4.7%。如果儿童安全座椅的质量都难以保证,那无异于从“保护”变成“伤害”,这个问题不解决,立法再好,也让人难以安心。曼德拉有句名言:“没有什么比我们对待孩子的态度,更能深刻折射这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追求了。”为孩子们提供更加安全的乘车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小马飞刀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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