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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评说 获得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权利

2021-06-30 08:52:24 智能朗读:

高温酷暑季节即将来临,全国总工会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小马飞刀注意到,这样的文件年年在下发,这样的话题媒体年年在关注。说明了什么?只能说明在这个问题上,许多地方处理得不好。《人民日报》上个月是这么说的:近年来,每到炎炎盛夏之时,“高温津贴”就会被提上“日程”。据了解,往年各地有不少地方在发放“高温津贴”上存在着随意“打折扣”的现象,有的发放几箱饮料代替“高温津贴”,有的发放几瓶防暑药品当作“高温津贴”,有的则以西瓜替代“高温津贴”,更有甚者,有的什么也不发放,干脆只字不提“高温津贴”。凡此种种,致使职工的“高温津贴”成了“纸上津贴”。

发放“高温津贴”是有明文规定的。2012年有关部门制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上世纪60年代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修订,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有了更加全面系统的规定,比如对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定了清晰界线;明确将劳动者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等。近年来,不少地方陆续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对高温作业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作出要求。比如今年,广东省将高温津贴的标准调高至每人每月300元,新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调整之后的按月发放标准,与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的标准持平。由于气候条件的差异,各地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长也有所差别。多数北方地区的发放周期是每年的6月至9月。海南省的发放时间最长,为4月至10月,长达7个月。

可以说,获得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权利,不是可有可无的。推动落实高温津贴政策,是在兑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承诺;反过来说,高温津贴落实难,也折射了劳动者权益保障存在一定困境。有人说,“高温津贴”变成“纸上福利”的现象是员工的维权意识不强,他们为什么不投诉呢?这样的说法显然是有失公平的。实际上,大多数员工的法律意识并不薄弱,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思想使得他们最终选择了忍气吞声,而单位管理层正是抓住员工的这个软肋,装起了糊涂。

高温津贴的话题,本来不应该年年都提,但要让这个话题不再成为问题,显然需要监管部门更加积极有为。要知道,落实高温津贴,不能只靠用人单位的自觉,还需要相关部门以更加主动积极的方式介入这一问题。比如对于不给劳动者发放工资的行为,视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予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监管部门强硬了,劳动者的腰杆子才能挺起来。

小马飞刀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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