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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见血 好政策要有好的执行力

2021-04-14 08:55:53 智能朗读:

近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持续关注了河南省禹州市一些房地产开发商违规收取“燃气、暖气开口费”,相关监管部门互相推诿、扯皮的问题。报道播出后,禹州市回应称,已经责令开发商退还违规收费,未来将出台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对于这个回应,小马飞刀有些看不懂。为什么这样讲,是因为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委就联合发布了《指导意见》,意见要求禁止收取燃气开口费、并网费等不合理收费。在2020年12月,再次强调,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不得以开口费、开户费、并网费等名义收取已经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费用。换句话说,国家部委早有规定,你只需要认真执行就可以了,不需要什么研究、决定。可偏偏有人违反规定乱收费,你却守着规定不敢管。媒体曝光后,也没见谁为此承担责任。

由此,小马飞刀想起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话。这句话通常是指上级部门出台了一项政策,下级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不严格执行,而是用钻空子,搞文字游戏等方法对该项政策阳奉阴违。政府每针对某一问题出台某项政策,都会改变利益群体的收益预期。如果因为相关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理解执行不到位而改变政策,不仅会使政策失效,还会损害其施政的权威性。政策法规一经出台,就代表着政府公信力,倘若偶然性异化了连续性,随意性替代了稳定性,政策就会遭遇“狼来了”效应,影响稳定的社会预期。至于那些制定了却难执行的“悬浮式规定”,则更会破坏政策的严肃性、政府的公信力。而“下有对策”问题频繁发生,背后原因不过两点,其一是对政策执行监督上的不到位。“下有对策”意味着公共政策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难以实现其预期目标,而公众若无法从自身利益出发去对政策进行监督,“对策”就容易成为地方执行者的利己工具。说到底,这还是一个如何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老难题。其二,是“上有政策”过于宽泛,没有从执行细节上做足文章。比如有形式主义的问题,以会议落实会议之类的,这正是政策落实的大忌。还有就是因部门和地方利益产生阻力,也可以称之为“既得利益的阻扰”。可以说,这些都是相关政策难以落实的共因所在。

“三分战略,七分执行。”再高超的战略决策,再完善的政策措施,如果执行不到位,就等于一纸空文。各自为政、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政令执行中的突出问题。要想解决“执行力打折”的问题,关健是落实问责制,问责既要对事,更要对人,要“问”到具体干部头上,对那些我行我素、漠视中央权威的地方领导干部要严厉处罚,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有切肤之痛,才会听话。 

小马飞刀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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