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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见血 0.1元的官司 也要有人去打

2021-01-20 08:53:20 智能朗读:

2019年5月,王女士下载、注册了某生鲜平台的APP。2019年11月,该平台每日先后3次向王女士发送了商业广告短信。无奈之下,王女士选择回复“N”进行退订,但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短信费用0.1元。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平台方赔偿王女士短信资费损失0.1元。不过,前不久,该生鲜电商平台更改用户协议,新增一条:退订费由用户自行承担,引发关注。对此,有律师表示,这属于霸王条款,应认定无效。的确,按照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现在问题来了,霸王条款谁来管?毕竟在现在生活中,向王女士这样较真的人不多,不是我们不愿意去较真,而是维权是一个漫长和复杂的过程,需要耗费很多心血和精力,这显然不是随便谁都能够承受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能看到,对消费者个体来说,被侵权涉案金额虽个体“微小”,但整体利益巨大,对于一些群体性的消费侵权案件,个体起诉的成本高、收益少,过高的维权成本使得大多数势单力薄的单个消费者选择放弃自己的利益,忍气吞声。如果没有人提起诉讼,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也只能束手无策。那么,我们的职能部门在哪里,能不能替老百姓去管一管这些事呢。再或者我们的消协,能不能去发起公益诉讼呢?所谓公益诉讼,是相对传统的“私益诉讼”而言的、旨在表达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公益诉讼的直接功能,一是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发现、鉴别、界定和保护,对国家、社会和公民有益;二是利于形成更民主、灵活、主动、高效的公共利益维护、约束、监督机制,促进公众的社会制度化参与;三是利于激励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于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高度负责和持久热忱,利于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损害;四是利于法律权威的确立和强化,为社会生活的法治化、理性化,创造更好的社会条件和运行机制。概言之,它既能解决很多矛盾和冲突,又有利于社会稳定与和谐,且利于法治等更根本的价值和目标。但是,现阶段,只有省级以上消协才具有公益诉讼职能,而且起诉权的监督机制,换句话说就是全靠“自觉”。可以说,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的步伐,没有跟得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日益增多的现实。

要想解决问题,办法很多,关键在于行动。无论是站在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消费的角度,还是出于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角度,相关部门都应该拿出比以往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办法,治理好这一顽疾。要知道,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马太效应,不是市场经济的健康体征,更不是我们的价值追求。

□小马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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