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兰州新闻网

首页| 兰州| 新闻| 政务| 房产| 旅游| 汽车| 教育| 财经| 健康| 公益| 女性| 艺术| 企业|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 全媒体矩阵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媒体聚焦>金城评论> 正文

禁止打赏 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2020-12-10 08:40:05 智能朗读:

“熊孩子”们在网络平台“一掷千金”,不少家长向平台申请退款遭拒而起诉,而诉讼结果各有胜败。国家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

如今,我国的未成年人网民数量已经突破1.75亿,且仍呈现逐年增长之势。未成年人思想活跃、好奇心强,对网络世界充满向往,网络直播、短视频、网络游戏等新业态能够给未成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娱乐体验,容易令他们着迷甚至沉迷,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未成年人打赏就是近年来突出的问题表现之一,一些未成年人通过盗用父母存款等方式进行大额打赏,既给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导致自身的消费观、价值观出现严重偏差。

对未成年人打赏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也在不断从立法层面对这一问题作出约束。《民法典》中就明确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给未成年人打赏行为认定划清了法律界限。如今,国家广电总局再次下发通知,明确要求未成年用户不得打赏,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为未成年人网络行为提供更有力的保护。

未成年人打赏行为的责任是多方面的。毫无疑问,直播平台、网络主播等负有重要责任,特别是过去有的网络主播或其团队,采取诱导等手段引诱未成年人进行打赏,甚至教唆未成年人盗用、窃取家长资金用于打赏,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后果,对直播平台、网络主播的行为必须严格予以约束,绝不允许其以任何方式引诱未成年人打赏。与此同时,家长对未成年人的行为也应尽到责任,不能采取默许或放任的态度,任由未成年人进行打赏,在超出承受范围后又以不知情为由挽回损失,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引导,否则也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未成年人的认知力、辨别力和自控力都较弱,在面对花花绿绿的网络世界时,很容易会迷失自我,社会各界都应当切实担负起各自责任,为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提供科学指引、营造良好环境、清除问题阻扰,让他们能够在安全、健康、纯净的网络空间里去获取知识、收获快乐、得到成长,铲除直播打赏、网络沉迷等各类问题的滋生土壤。

胡 蔚

来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