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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新区出台《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助政策》

2021-10-13 08:28:27 智能朗读:

为充分发挥兰州新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自10月1日起,《兰州新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助政策(试行)》正式试行,有效期2年。

凡在兰州新区注册成立、合法合规从事实体经济生产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诚信记录,并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划型标准的企业均可享受补助政策。

在补助条件方面,享受补助政策的贷款业务需同时符合3项条件:银行机构通过“绿金通”平台实际向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发放的贷款,且单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执行优惠贷款费率,不得收取额外费用;贷款必须用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以及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

享受补助政策的担保业务需同时符合2项条件:担保机构对享受补助政策贷款提供的信用担保;执行优惠担保费率,年化费率不超过1.5%,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补助政策》规定,银行机构、担保机构发放符合“补助对象及条件”贷款的,可申请以下补助:

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风险补助。银行机构通过“绿金通”平台向小微企业完成发放信用贷款或保证贷款,且贷款利率在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的,按该笔贷款年日均本金余额的0.3%给予银行机构、担保机构风险补助。其中无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全部给予银行机构;有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或保证保险)的,按80%、20%比例分别给予担保机构和银行机构。

获得首次贷款户数补助。根据“绿金通”平台完成小微企业首次发放贷款的情况,对达到一定户数(达到或超过30家)的前6家银行机构给予补助,其中前三位的各补助25万元,第四至第六位的各补助15万元。根据“绿金通”平台给予小微企业首次贷款担保的情况,对达到一定户数(达到或超过30家)且位于第一位的担保机构给予10万元补助。

据了解,申报工作一年开展一次,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担保机构按要求将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至新区财政局(国资局),逾期视作放弃。每年4月1日前,由新区财政局(国资局)在“绿金通”平台上发布公告,组织开展上一年度的补助政策申报兑现工作;7月1日前,在“绿金通”平台上公示审核后的补助对象、补助金额。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建平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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