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对灵活就业残疾人给予社保补贴
近日,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给予残疾人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对入驻新区招用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和新区户籍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社保补贴。
《通知》明确,残疾人就业补贴范围和标准为:从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对入驻新区招用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和新区户籍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在新区注册、纳税招用残疾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照上年度企业实际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的2/3给予补贴;新区户籍残疾人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上年度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
新区企业在参加残疾人就业年审时,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负责审核确认招用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就业人数以及灵活就业残疾人;新区税务局负责认定参保企业纳税是否在新区;新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认定参保企业注册地是否在新区。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根据税务局、市场监管局认定核算情况,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发放残疾人就业社保补贴资金。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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