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兰州 | 社会 | 国内 | 国际 | 财经 | 文体 | 专题 | 周边 | 图库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兰州晚报>>A14
“白银98·11·10灭门惨案”追踪
漏网凶徒一审被判死刑

作者:晚报驻白银记者王万盈 稿件来源:
页面功能  【字体:  】【关闭
 
  本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曾制造了震惊白银的“98·11·10”灭门惨案漏网凶徒田建斌,日前经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现已一审审理终结。法院判决田建斌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11月10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田建斌伙同杨利群、方小军(均已判刑)三人携带斧子、匕首、绳子等作案工具上到蔡高山家楼顶,杨用绳子先后将方、田二人吊至四楼阴台窗户潜入蔡家,由田建斌开门放杨利群进入室内。三人先后在书房、卧室内,对蔡高山及其妻子玉萍(化名)、其子蔡世琛采取按、压、捂嘴、捆绑、用斧头击打头部的手段致三人失去反抗后,抢劫人民币7万余元,照相机1架、电警棍1个、塑料佛像1枚后逃离现场。当日上午8时许,蔡高山、蔡世琛被发现已死亡;玉萍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脱险。经法医鉴定:蔡高山、蔡世琛二人均系生前头部受外力打击致颅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严重挫伤而死亡;玉萍伤情为重伤。

    被告人田建斌一直负案在逃。今年3月初,白银警方终于将潜逃长达九年零三个月、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的上网逃犯田建斌一举抓获。

互联博录
免责声明:
兰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或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社和兰州新闻网所有。已经与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并且不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兰州新闻网联系。
 
站内查询
要闻回顾
·县区各显身手捧回“金娃娃”
·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的水平
·确保提前实现农民增收目标
·北京2008年残奥会圆满闭幕
·22家企业产品检出三聚氰胺
·黄河风情文化周昨日拉开帷幕
新闻专题
·继续解放思想 推动科学发展
·2008北京奥运会专题报道
·庆祝兰州日报创刊15周年
·奥运圣火耀金城
·2008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
·众志成城 抗震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