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长假后的第一天。相信大家聚在一起,谈论最多的应该是假日里的种种有趣之事,什么风景啦、美食啦,反正是只恨长假太短,但愿月月都有“黄金周”。 不过,也有人在这个假期过得不舒服,比如说周正龙。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失去自由当然是痛苦的。按理来说,周正龙被判了,自然是大快人心,但还有人不舒服。比如“打虎派”的代表人物、曾状告华南虎照涉假的法学硕士郝劲松听到判决结果后,在法庭前打出了“周正龙=替罪羊”的黑伞。
周正龙是不是替罪羊?假日里,小马飞刀也没闲着,时刻通过网络查看各种信息。要说网络真是个好东西,足不出户,便知天下公论。新京报的评论是《周正龙,一个小人物的悲剧》,长江商报的评论是《周正龙案,我们都是法肓》,红网有一篇评论更是直接———《周正龙案怎么像葫芦僧判葫芦案》……一句话,华南虎照事件不判,全国人民很气愤;华南虎照事件一判,全国人民更气愤。
气愤的是,周正龙在庭审时坚称在“华南虎照片造假过程中”,所有的行为都是他独自完成的,并没有其他人参与,法官也就听之信之。由此,小马飞刀建议有关部门应该授予周正龙“自学先进”,你说一个生活在大山里的老农民,掌握了连“华裔福尔摩斯”李昌钰都要啧啧称奇的PS技术,难道不该大张旗鼓地表彰吗?
气愤的是,一起宣称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周正龙的妻儿要求旁听,却遭到坚决的拒绝;一些记者因为没有通过法院的“政治审查”被拒之门外,包括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杨建军等在内的一批法学界人士更是此门莫入。就算有一批通过了“政治审查”的记者进入了法庭,结果是审判庭“采取屏蔽设施”,“不得携带录音、摄影、摄像器材”,参与旁听的大多是被专门组织到场的当地机关工作人员。更让人费解的是,有许多知名律师愿意免费为周正龙辩护,但周正龙却花了2000元钱找了个当地律师。而这位老兄在公堂上一反常规,作出周正龙有罪的辩护,表示“依法”支持公诉。而且,竭力反对其家人上诉,声称拒绝继续为上诉充当“辩护”。
周正龙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前文所说到的郝劲松就直言不讳地表示,周正龙案件影响巨大,但仅仅开庭一次就审理完毕了,而且在休庭半个小时后就出台了判决书,显然太草率,只是想尽快了结此事。他甚至怀疑,周正龙之所以一个人全揽下来,不排除背后有某种交易。
到底有没有交易,这只是一种怀疑。但是这种怀疑,又有谁能站出来否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有人将会被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虽然我们现在还不知道他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