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兰州
|
社会
|
国内
|
国际
|
财经
|
文体
|
专题
|
周边
|
图库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兰州晚报
>>
A28
庄浪梯田申报文保
作者:记者杨尚荣 稿件来源:
页面功能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
】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平凉市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弘扬庄浪精神,庄浪县日前决定申报庄浪梯田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去年,庄浪县投资250万元建成了523平方米的具有现代风格的“中国梯田化模范县纪念馆”。今年,享誉全国的庄浪梯田又被省文物局推荐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热点新闻
·
神舟七号今日开始“问天”之旅
·
兰渝铁路开通后6.5小时到重庆
·
全市总人口控制在355万人以内
·
兰铁将建环型客货枢纽
·
安宁桃林路经适房价格敲定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白皮书
互联博录
·
[时政]国家新医改课题组组长:医改有三个突破口
·
[时政]温家宝:中国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
[关注]美专家:中国太空技术与美俄差距很大无可比性
·
[时政]神七航天员乘组确定:翟志刚刘伯明景海鹏
·
[社会]四川邻水同一天连发马蜂蜇人事件 致3死1伤
·
[娱乐]马伊琍生女后片酬暴涨 身价堪比赵薇范冰冰
免责声明:
兰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或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社和兰州新闻网所有。已经与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并且不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兰州新闻网联系。
站内查询
要闻回顾
·
县区各显身手捧回“金娃娃”
·
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的水平
·
确保提前实现农民增收目标
·
北京2008年残奥会圆满闭幕
·
22家企业产品检出三聚氰胺
·
黄河风情文化周昨日拉开帷幕
新闻专题
·
继续解放思想 推动科学发展
·
2008北京奥运会专题报道
·
庆祝兰州日报创刊15周年
·
奥运圣火耀金城
·
2008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
·
众志成城 抗震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