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在兰州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最新情况,经物价部门最终核准,确定了即将在房交会上推出的558套安宁桃林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基准价格,多层住宅楼1830元/平方米;小高层住宅楼223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楼2330元/平方米,取得《准入证》的购房者将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选房资格。 取得准购证后摇号选房
据了解经过申请登记、审核、公示取得《准购证》,拟购买安宁区桃林路和培黎广场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在2008年11月10日—12日到安宁区桃林路售房现场进行配售登记。取得《准购证》拟购买城关区砂坪村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在2008年11月10日—12日到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城关区静宁路175号浩森写字楼13楼)进行配售登记。登记后,由市、区房改办按照房源和登记情况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摇号,确定选房资格及顺序。摇号过程邀请市监察局、新闻媒体和申请购房群众代表进行监督,兰州市公证处对摇号过程予以公证,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对摇号结果予以公告。
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参加下批配售登记。逾期未选房或选房后放弃的,由轮候申请人递补。获得培黎广场和砂坪村经济适用住房选房资格的申请人待该两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后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三口之家90平方米以内
获得桃林路经济适用住房选房资格的申请人凭《准购证》和身份证于2008年11月17日到原配售登记地点选房,并在选房之日起七天内与兰州新城投资建设发展公司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办理购房手续。控制标准内的建筑面积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超过核准建筑面积的部分,由购房人按照新购住房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购买。按市场价购买的价差转缴财政作为政府住房保障资金。
本次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准购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3口人(含)以下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购房后,凭《准购证》及相关手续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房交会期间两处可申请
为方便申请,房交会期间(9月26日至10月3日)可在房交会经济适用住房展示销售区(地址:安宁庭院1号楼4楼)和安宁庭院1号楼一楼办公专区受理登记,10月4日至10月10日在安宁区房改办领表受理申请(地址:安宁区政府7楼7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