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晚报有两篇报道与城市文明有关。一篇是一些公务员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一问三不知;另一篇说的是风情线花坛内种植的各类花卉频遭盗摘,特别是牡丹花被恶意破坏,一些无良商贩将盗摘的牡丹花拿到早市出售。 也许有人会说,小事一桩,不必小题大做。但是,就算是小事,不但暴露出了一些公务员及市民素质低下,更给我们的城市文明掺进了杂质。
什么是文明城市?经济发展、市井繁华并不是文明的唯一标志。归根结底,市民素质才是城市文明的灵魂。只有人人成为文明市民,才是城市文明的起点、归宿、基础和根本。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的因素不少,但总有一些因素特别扎眼,人们反应比较强烈。这些可分为两类,一类与“公共”有关,比如说公共服务。创建文明城市涉及到一个城市的方方面面,特别会给一个城市的管理提出许多新的课题,这就需要我们转变观念,以新的理念,开阔的思路,用发展的眼光来对待。公共服务职能履行的好坏,是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如果说群众的“衣食住行”曾经是政府要优先考虑的公共服务的话,那么现在群众对健康、教育、环境、休闲等高质量生活的新需求,都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公共服务要求,建立怎样的公共服务体系,需要政府认真对待。要知道,现实生活中,每一位公务员的日常工作,不仅与城市文明形象有关,更是人们直接评价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
当然,文明的城市离不开高素质的市民,高素质的市民方是真正的“城市名片”。增强兰州的亲和力,塑造兰州的个性魅力,需要许许多多热情、友爱、诚信、文明的市民,需要对群体文明意识的共同培养。说句实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单纯是摘取一个荣誉称号,它必将对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产生直接的推动作用,符合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利益。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没有理由去破坏这座城市的面貌。除了对不文明现象的谴责,还需要行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