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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省物价局传出好消息:
农业生产电价每度降6分钱

作者:记者赵亚兰 稿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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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从即日起我省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06元,降幅为12%。为此,全省每年可减少农民群众农业生产用电电费支出约5000万元。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省上对农村电网建设投入的加大,我省农村电力设施条件和用电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为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能源支撑。为进一步规范、解决农村电价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使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用电实惠,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国家“两改一同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省物价局决定,从即日起对全省农村综合分类电价中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标准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06元。

    下调后,全省每年可减少农民群众农业生产用电电费支出约5000万元。此项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电力市场的健康运行,为全省新农村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前,我省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为1千伏以下0.399元/千瓦时,1-10千伏0.389元/千瓦时,35千伏及以上0.379元/千瓦时。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1千伏以下0.192元/千瓦时,1-10千伏0.187元/千瓦时,35千伏及以上0.182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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